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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接待室”

——临海市检察院控告申诉科
时间:2008年07月04日 06:37:59  来源:  字号:    [打印]
 
    在浙江省临海市,有一个坦诚相待,服务周到,为民办实事的“窗口”,它就是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
    这仅有6名干警,三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控告、举报、申诉等来信来访363件,遇到一些“疑难杂症”案件,开门纳谏,听取意见,找准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力求把“人民满意”放在首位,为营造和谐社会谱写了一曲感人的乐章。2005年控告申诉科被台州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06年获“省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2006年、2007年连续二年被评为临海市信访先进集体,最近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开门纳谏,让百姓开口“说话”
    在临海最基层乡村和最普通的百姓家中,总能见到检察官的身影,这是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正在开展“一深式”的接访。
    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对于,一些涉及面广、解释工作复杂的案件,控告申诉科干警积极采用公开听证的办法,让老百姓“开口说话”。
    事情追溯到2005年,桃渚镇陈某等150名村民联名上访,要求检察机关查处一村干部挪用村集体资金、贪污上级下拨补偿款等问题。
    面对这些激动的村民,干警们为他们一一倒上一杯热茶,让他们慢慢诉说,能当场答复的立即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便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事后及时予以回复,让他们带着问题而来,揣着满意而归。
    经过几天的调查取证,排除了该干部贪污的嫌疑,但其中一项由于政策处理办法没有书面记录,导致各方说法不一。村民们对检察院的回复存在异议,表示将为此继续上访。
    为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当年9月28日,检察院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政法委、信访局等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在桃渚镇政府召开了首次“听证会”。
    会上,干警们就村民们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就调查取证的有关问题一一进行解答,澄清了有关问题,解开了群众的疑虑。干警们的良苦用心最终得到了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他们当场表示不再上访。
    一参加听证的张大爷说:“这样的会,才开得好啊!我们老百姓才有说话的地方。”
解开谜团,给当事人一个明白
    凡是到过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来访的群众,都有一个深切的体会,不管最后结果是否他们所愿,是否像他们所盼的那样,负责接待的同志总是让他们带着问题来,揣着满意而归。
    3月10日,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在控告申诉科的通力合作下,终于解开了笼罩在受害者家属心头的愁云。
    2006年,上诉人李某反映,其妻子被姚某驾驶的摩托车撞成重伤,经交警责任事故认定:姚某无证驾驶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该院依照法律程序向一审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证据不足,无法认定姚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于是,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为此,李某不服,多次到北京、杭州等地上访,要求追究姚某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他的上访引起了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责令临海市检察院做好工作。
    控告申诉科干警不负重托,多次耐心地释法明理,但无济于事。李某在部队服役的儿子也为此事特地赶回家,得知此情况,干警们立即与他联系,并做好他的思想工作,试图由他进行旁敲侧击。后又得知其儿子探亲期限已到,急于返回部队。为此,干警们打电话到他的所在部队为其延长假期。其儿子深受感动,说:“这么认真工作的检察官,我们还不接受调解,太对不起他们了。”在他儿子的配合下,其父亲李某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调解。
    经控告申诉科干警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愿意坐下来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姚某对李某提出的4万元民事赔偿不予支持,致使此次调解不欢而散。
    次日,愤怒不已的李某又开始到处上访。
    为此,干警们又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劝说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予以解决;另一方面又积极与政法委协商,由政法委协调法院和司法局为其减免诉讼费和提供法律援助。干警们还陪同李某到司法局援助中心办理相关诉讼手续。
    看到干警们为他这个案子忙前忙后,李某感动了,他说:“为我这个案子,检察官们不知道跑了多少个部门,我还不配合,太对不起他们了。”
    后经法院判决,姚某支付了余款,这件长达两年多的涉检信访案件得以息诉罢访。
找准问题,调处化解矛盾
    几年来,临海市检察院从检察长到干警,不管工作有多忙,只要群众来访,倒上一杯茶水,耐心听完意见,能当场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便指定专人负责,事后及时回复。
    对于一些缠访缠诉和长期难以息诉的上访老户案件,他们不仅能通过调研发现问题,还能迅速找到解决问题办法,还给群众一个明白。
    前年10月15日,钱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同时,暂扣了其21万元。后该院以证据不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退还给钱某2万元,返还一受害单位17万元。钱某不服检察机关所作的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并坚决要求退还21万暂扣款。
    经省、市二级检察机关认真细致的复查复核,认为该案件定性准确,退还给一受害单位的17万人民币合法有据。对此,钱某表示关于案件定性一事不再纠缠,但要求全额退还暂扣款事,多次上访省检察院。
    考虑到上访人钱某存在着一定的抵触情绪,该院从检察长到控申科长,多次以情感人、以理动人、以法服人的方法接待了钱某。经过无数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教育,以及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倔强的钱某终于答应愿意坐下来把问题解决。
    对于,受害方的思想工作,该院会同台州市检察院控申处的同志专程赴温州做受害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反复沟通、说服,受害方同意放弃部分债权,同意将暂扣在市检察院的2万元左右退还给钱某。
    去年4月16日,在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不,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
    “为了我这个案子,省检察院、台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都来了,我真是过意不去啊!” 钱某激动地说。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者:     编辑: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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