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等建设,占用了农民群众的大部分土地,农村涌现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合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非农劳动力的比重,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增加农民现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新的增长点。近日,通过对永丰镇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进行了调研,务工经济的确为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注入了生机活力。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劳动密集型企业逐渐减少,企业对技术工种的要求越来越高,大量农民工涌入城镇,形成农民工相对过剩,失地后进入城镇就业又失业的现象屡见不鲜,其前景令人堪忧。 一、永丰镇富余劳动力务工现状。 2007年,永丰镇总人口60796人,农村劳动力45840人,占全镇总人口的75.4%,劳动力供给总量37243人,从事农业生产人数19687人,全镇农村富余劳动力17556人,占劳动力总人口的47.1%,已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14655人,占全镇富余劳动力人口的83.4%。常年外出劳动力数13514,占外出劳动力总人口数92.2%。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从规模看,增长较快。2004年全镇外出务工人员11036人,到2007年达14655人(其中:常年打工的约13514人,季节性打工1141人)。外出务工人数占全乡农村劳动力总数的92.2%,占全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83.4%。 (二)从效益看,务工经济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2007年,全镇外出务工人员寄带回务工收入16718万元,年人均纯收入11407元,比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4618元高出6789元。打工收入占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9.5%,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三)从分布看,沿海及大中城市居多。全镇外出务工人员主要分布在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地。在沿海地区打工人员1852人,多为年龄在35岁以下且有一定文化和技能的青年,年人均收入在20000元以上。在省内打工人员3972人,多为高中以下文化程度且缺乏技能的重体力劳动者,年人均纯收入在12000元左右。 (四)从组织形式看,自发外出比重大。全镇农民工外出务工渠道主要有劳动部门组织输出、能人带动和自发外出三种类型。有组织输出每年在387人左右,占打工人数的3%左右;能人带动占外务工人数的58%;约有39%的属自发外出务工,他们靠“亲带亲,友带友,邻带邻”的形式结伴外出务工,这种形式,组织松散,随意性大,且风险高,维权难。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务工经济在镇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日益明显。但是,无论是组织程度还是输出规模以及经济形式,都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输出无序,呈“松散”型。目前,全镇劳务输出仍处在初始阶段,对输出工作调控、引导不力,很难找到适合的岗位长期固定下来,这部分队伍难以发挥劳务输出的规模效应。 (二)信息不准,呈“盲流”型。市劳动力市场硬件虽投入大量资金,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启用,加之市就业机构未健全,无相应人员上岗,缺乏对招工企业的实际考察。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不健全,辐射功能不强,未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市场信息联网,市、镇、村信息传递更是周期长、效率低,造成部分农民外出务工因缺乏可靠的信息来源,信赖于道听途说和小道消息盲目外出,往往外出一二个月返回,不仅给输入地造成了社会压力,也给家庭和个人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甚至还有人没有路费回家过年。 (三)素质低下,呈“苦力”型。全镇外出务工人员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只有1104人,占外出务工人总数的7.5%;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员有7128人,占整个外出务工人员总数的48.6%;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有6423人,占整个外出务工人员总数的43.8%;拥有较高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的人员比重较小,大多从事“苦、脏、累、险”且工作时间长、体能消耗大的重体力工作,劳务报酬每月只在800元至1000元之间。 (四)维权意识淡,呈“法盲”型。外出务工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知识欠缺是影响外出务工经济收入的一个主要原因,由此而引发的劳务纠纷逐年上升。为数不少的自发性外出务工人员签订生死合同,遇到工伤事故、领不到工资等问题时,因不懂法和缺乏中介机构支持而无法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五)资金、人才回归少,呈“外流”型。调查发现,部分人员通过打工积累资本后,在异地经商或办经济实体,部分外出务工人员(以女性居多)在外地嫁人。随着各地经济环境和资金的争夺将不可避免,也为今后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如何实施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参与家乡建设的工作增加了新的课题。 三、 对策及建议。 务工型经济,强烈呼唤政府因势利导地推进劳动力的双向合理转移,实现输出组织化、基地化,流转有序化、合理化,产业主导化,把外出务工经济培育成农村经济的一个支柱产业。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大氛围,形成气候。要大张旗鼓地宣传,特别是宣传开发劳务产业,培育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重点宣传和表彰回乡创业和先进典型,着力解决就业机构人员编制、办公经费问题,高频率、多批次地发布劳务信息,关注外出务工人员的生存状态。 2.加强引导,促进循环,实现转移。一是要加大政府调控力度,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专门的劳务输出管理机构和中介机构,延伸管理服务网络,统筹“输出”和“回引”工作。二是建立覆盖面广、信息反馈灵、管理科学化的劳动力市场,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容量大、反应快、全方位、多层面的信息服务,疏通劳动力转移渠道。规范劳动力市场,严厉打击制造虚假劳务信息和欺诈为工人员的行为。三是加强劳务协作,建立信息网络,同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力需求量较大的地区建立劳务输出协作关系,根据需求输送合格的各类务工人员。四是改进服务模式,开展维权服务,保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3.不断完善制度与加快机制创新,促进大创业,做大“面包”。一是加快小城镇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步伐,放低外出人员条件,把城镇建设与发展民营经济相结合,充分发挥城镇吸纳和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载体作用,让进城农民安居乐业。二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特别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为农民就地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创造条件,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三是扶贫式培育务工经济。同时,要建立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机制。积极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平台,鼓励他们担任村组干部,开办民营小型企业或镇企业,推出一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返乡人员承包、建设和开发。并制定有利于民工流动的政策、地方法规,做到输出与回引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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