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年集中治理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再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在11月20日召开的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对下一步的治超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据了解,自2004年6月集中治超开展以来,国务院相关领导已作了20多次重要批示,最近温家宝总理再次作出的要建立长效治超机制的批示,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治超的方向。 回顾过去,治超工作在探索中起步,在实践中发展,在总结中完善,在创新中深化,经过全体治超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国平均超限率已由治理前的80%以上下降到10%以下。而浙江治超三年多来坚持依法、科学、文明、安全治超,始终保持着有序、平稳、顺利的发展态势,全省干线公路平均超限率已从治理前的56%下降到5%以下,交通安全形势、公路通行能力、货运市场秩序等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如今,治超工作已由全面集中治理转入重点治理、由集中打击转入长效治理的阶段。10月18日,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纠风办等九部委已联合下发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从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坚持严格执法、源头管理,净化执法工作环境入手,确保治超工作持续长效开展。 在新的形势下,浙江也将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治超工作作为保护桥梁、保护公路建设成果的重点内容来抓,并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事项,更加坚定地推进全省治超的深入开展,让“违法超限者有路难行、有车难开,让合法运输者行得更安全、更便捷”。 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孙志丹,省交通厅厅长郭剑彪,省交通厅副厅长薛振安,省交通厅副厅长、省公路局局长李良福,以及省公安厅等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了浙江分会场会议。 □以上资料由市路政大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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