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电动车发展迅猛,目前现行的电动车实际排量和车速大大超出规定标准,无法上牌。公安机关破获电动车被盗案件后,无法获取有效证据,赃物无法返还失主,致使对犯罪分子判罚力度不足,电动车被盗案件居高不下。
为此,特成立临海市电动车安全协会,对电动车进行备案登记,发给备案登记证(卡),并将电动车基本情况存入电脑。
自2007年11月22日起,请各二轮电动车所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暂住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到各镇(街道)公安派出所进行备案登记,领取电动车备案登记证(卡)。在今年的11月22日至2008年1月16日的集中备案发证期间,遗失电动车购车发票和合格证的可凭单位或村居证明进行备案登记,领取备案登记证(卡)。
临海市电动车安全协会
2007年11月19日